销售及许可通用条款
2026年10月10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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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款规范 Joli Comptoir 收银软件的许可及其配套服务,仅适用于专业客户。
1. 当事方及适用范围
Joli Comptoir 软件由 OXYGENE NUMERIQUE(商业名称 Oxynum)发布。该公司为注册资本 10 000 € 的简化股份有限公司(SAS),注册地址位于 111 avenue Victor Hugo, 75016 Paris,在巴黎商业和公司注册处(RCS)登记,注册号为 749 947 297,增值税号 FR41749947297,法定代表人为总裁 Rudy THIMOTHEE 先生,以下简称“发布者”。
本条款适用于为其经营活动需要而下单的专业人士(以下简称“客户”)所下的任何订单。本条款不适用于消费者。
任何订单均意味着接受本条款。除经发布者书面接受的例外约定外,本条款优先于客户的采购条款。对于已签署的报价单明确约定的事项,以报价单为准。
2. 定义
- 软件:指交付给客户的版本的 Joli Comptoir 收银软件,以及发布者提供的更新。
- 终端:指安装了一个软件实例并作为收银台使用的电脑或平板电脑。
- 文档:指发布者提供的使用指南和兼容硬件清单。
- 服务:指报价单所述的安装、配置、培训、维护和技术支持。
- 报价单:指发布者出具的商业方案,载明终端数量、服务内容和价格。
- 客户数据:指客户使用软件录入或生成的数据,尤其包括销售日志、日结、归档、商品目录和库存。
3. 订购
订单自客户签署报价单之时成立,如报价单约定预付款,则须同时支付该预付款。除另有说明外,报价单自出具之日起三十天内有效。
签署后对订单的任何修改,均须另行出具报价单或经双方接受的补充协议。
4. 使用许可
在全额支付价款的前提下,发布者授予客户一项非独占、不可让与且不可转让的软件使用许可,适用于报价单约定的终端数量,仅限于客户经营活动所需,并仅限在法国境内使用。除报价单另有说明外,许可期限为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期限。
除《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 L. 122-6-1 条允许的范围外,客户不得:
- 复制、修改、改编、翻译、反编译或反汇编软件;
- 出租、出借、转让软件,或将软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 在超过约定数量的终端上安装软件;
- 规避、停用或篡改软件的安全机制,尤其是销售日志的链式关联和签名机制。
软件仍为发布者的专有财产,发布者保留与之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客户数据仍归客户所有。
5. 安装及投入使用
安装、配置、商品目录导入及培训,按照报价单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安排,在现场或远程进行。
客户应提供符合文档要求的硬件(电脑、小票打印机、标签打印机、扫码枪),并提供配置所需的信息。如报价单中列明,硬件可由发布者提供;此时硬件仅附带其制造商的保证。
软件自在真实条件下记录第一笔销售之时视为投入使用;如客户未报告阻断性故障,最迟于安装后十五天视为投入使用。
6. 维护及技术支持
如报价单中订购了维护服务,维护包括:
- 纠正软件中可复现的故障;
- 提供更新,包括因适用于收银软件的税务义务变化而必需的更新;
- 在工作日、按报价单载明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提供技术支持。
发布者承诺在尽力义务的框架内尽快处理每项请求。现场服务、数据迁移、新硬件配置及功能改进需求,均须另行出具报价单。
以下情况造成的故障不在维护范围内:未按文档使用;第三方修改软件或其数据;客户的硬件、操作系统或网络发生故障或不兼容。
7. 税务合规及合规证明
本软件旨在满足《法国税法典》第286条第 I 款第 3° bis 项(法国增值税反欺诈法)规定的数据不可篡改、安全、保存和归档条件:仅可追加的日志、链式关联并签名的条目、小票连续编号、通过退款凭证进行更正、日结、月结和年结、签名归档以及完整的数据导出。
应客户要求,发布者将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范本,为客户安装的软件版本出具个人合规证明。该证明仅对其所载明的版本和配置的软件有效,前提是软件未经修改并按文档使用。
客户仍须独自负责履行其自身的税务和会计义务,尤其是在法定期限内保存其数据和归档,并在检查时予以出示。
8. 客户的义务
客户承诺:
- 按照文档使用软件,并培训使用软件的员工;
- 保持其硬件和操作系统运行良好并及时更新;
- 定期将客户数据和归档备份到终端以外的独立介质上,并妥善保管;
- 保护对终端以及存放日志签名密钥的操作系统会话的访问;
- 绝不直接修改软件的数据文件;
- 发现任何故障,尤其是任何日志完整性警报时,立即通知发布者。
9. 价格及付款
价格以报价单为准,以欧元不含税金额表示,增值税按现行税率另行计收。除报价单另有约定外,许可费在下单时开具发票;一次性服务在完成时开具发票;维护费按年预先开具发票。
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三十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前付款不享受任何折扣。
任何逾期付款,无需事先催告,即依法产生滞纳金,按欧洲中央银行最近一次再融资操作所适用的利率加十个百分点计算,并依照《法国商法典》第 L. 441-10 条和第 D. 441-5 条,另收 40 € 的固定催收费用。经催告十五天后仍未付款的,发布者可暂停服务,包括维护服务。
服务暂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妨碍客户使用已付费的软件、访问其数据或导出其日志。
10. 保证
发布者保证,自投入使用起三个月内,软件在实质上按照文档运行。在此期间,发布者将免费纠正所报告的可复现故障,或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本保证不涵盖第6条中排除于维护范围之外的情况。发布者不保证软件在运行中毫无中断或错误。
11. 责任
发布者承担尽力义务。仅在过错得到证实的情况下,发布者才对客户遭受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
以下各项尤其不构成可获赔偿的直接损失:营业额、客户或商誉的损失,以及因客户未进行备份而导致的数据丢失。
除重大过失或故意过错外,无论何种原因,发布者的全部责任以客户在引发责任的事件发生前十二个月内就相关订单支付的不含税金额为限。
12. 个人数据
软件安装在客户处,客户对其使用软件进行的数据处理承担责任。软件不记录店铺顾客的任何个人身份数据。
当发布者的服务需要访问终端或客户数据时,发布者作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28条所指的数据处理者行事:仅按客户的指示并为服务所需处理这些数据,保证参与服务人员的保密性,不在服务结束后保留这些数据,并协助客户回应权利行使请求及履行其安全义务。
发布者为管理商务关系而处理客户联系人的数据,具体如隐私政策所述。
13. 保密
各方应对其因订单而知悉的另一方信息予以保密,尤其是客户数据、价格以及软件的技术内容,保密期限为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及关系终止后五年。
14. 期限及解除
许可期限依照第4条的规定。维护服务自投入使用起订购十二个月,此后以十二个月为周期自动续期,除非任一方在到期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解除。
如任一方严重违反其义务,且在收到附回执的挂号信催告后三十天内仍未纠正,另一方可依法解除维护服务,且不影响其可主张的损害赔偿。此外,如客户违反第4条,发布者还可解除许可。
无论双方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客户均保留访问其数据及导出其完整销售日志的权利,以便履行其保存义务。
15.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法国民法典》第1218条所指的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相关义务在该事件持续期间中止履行。如该事件持续超过六十天,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解除相关服务。
16. 其他规定
除客户书面反对外,发布者可将客户的名称和标志作为商业案例引用。
一方未主张某项条款,不构成其放弃日后主张该条款的权利。如某项条款被宣告无效,其他条款仍然适用。
发布者可修改本条款。适用的版本为签署报价单之日有效的版本;对于续期的维护服务,新版本自通知客户后的下一次续期起适用。
17.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条款受法国法律管辖。双方应首先寻求友好解决。如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一致,与本条款的订立、履行或解释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巴黎上诉法院辖区内的法院专属管辖,包括存在多名被告或第三方担保诉讼的情形。